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商要约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电商要约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电子要约?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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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网购网站列明商品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个人觉得,一般电商网购列明的产品属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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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
1、网站列明商品一般理解为希望消费者下单,即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向。当然不排除一些特殊的形式,比如秒杀、拍卖之类的另当别论。
2、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网购网站列明商品有此特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商要约模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商要约模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