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商模式税收征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电商模式税收征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商企业老板,面临行业的涉税风险有哪一些?
电商企业,属于非传统行业领域,在2015年之前,纳税规定的对象一般只限于电商平台或品牌销售商,普通的电商零售商尚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是在2015年后,国家出台了不少过于电商企业纳税的法律法规。比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2015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上海主营婴儿用品的网店店主张某获刑2年,被处罚金6万元,给很多电商老板提了个醒。现实中,许多电商老板对自身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不甚了解,未领取发票或外销售很多不开具***,造成了最为常见也是情节最为严重的涉税风险。
除了上述所说的这类风险之外,电商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还有以下: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不匹配。
1、通过开咨询费******。
3、隐瞒特许权使用费(如品牌使用费)收入、平台使用费收入、佣金收入、仓储服务费、配送服务费、营销服务费收入。
4、虚开增值税***
四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发声电商监管,国家会对电商进行监管吗?
国家层面对电商进行监管和规范是一定会有的,这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直接相关。国家层面电商立法是早晚的事,各地现在已经有自己的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走在了国家的前面,我们也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首先,我国对公民、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缺失,造成了电商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冒伪劣横行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规范和严管,出台法律进行监管势在必行。
其次,从近期央行将各类第三方支付收归旗下就可看出,监管力度之大,监管决心之强,今后我们所有的交易都将在央行的监管之下。
第三,从税收方面来看,目前的电商领域在税收方面还很不完善,京东、苏宁自营商品一般都是开发票的,但第三方入驻的商家、尤其是淘宝商家,税收领域就做的有待提升。这给国家监管电商提供了很大的动力。
肯定会进一步加强的,这是互联网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国家早已经在对电商进行监管了,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但***院部门和各地已经出台了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的规章制度。
比如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第60号令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就是一部规范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政法规。对制定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网络交易的范围、网络服务的涵义、网络交易的原则到网络商品经营者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产品质量、退换货、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售后服务、消费者隐私保护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5年12月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都是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监管。各地也先后出台了电商监管法规,北京市2002年就出台了《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2008年出台了《广州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等电商监管法规,对电商活动都进行了有效监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商模式税收征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商模式税收征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